1.吊具、索具的載荷驗證
新購置的吊具、索具應在空載運行、試驗合格的基礎上,按規定的試驗載荷、試驗方法試驗合格后,方可投入使用。
靜載試驗
● 吊具取額定起重量的1.25倍
● 吊索取單支、分支極限工作載荷的2倍。
● 試驗方法:試驗載荷逐漸增加,起升到離地面100-200毫米。懸空時間不得少于10分鐘。重復試驗三次,進行目測檢查。
判定:若結構未出現裂紋、永久變形,連接處未出現異常松動或損壞,靜載試驗合格。
動載試驗
● 吊具取額定起重量的1.1倍
● 吊索取單支、分支極限工作載荷的1.25倍。
● 試驗方法:
試驗時、必須把加速度、減速度和速度限制在該吊、索具正常工作的范圍內,實際連續工作1小時,
判定:若結構部件無損壞,各項參數達到技術性能指標要求,動載試驗合格。
2.吊具、索具的安全使用
(1)吊具、索具應與所吊運物品的種類、環境條件及具體要求相適應。
(2)作業前,應對吊具與索具進行檢查,確認各功能正常、完好時,再投入使用。
(3)吊掛前,應確認重物上設置的起重吊掛連接處是否牢固可靠:提升作業前應確認綁扎、吊掛是否可靠、
(4)吊具不得超過額定起重量,吊索不得超過其最大安全工作載荷。
(5)作業中不得損壞吊重物品與吊具、索具、必要時應在吊重物品與吊具、索具間加保護襯墊
繩索是起重吊運過程中用于綁扎固定物品不可缺少的工具、也是構成吊索的主要撓性元件
注:撓性件與剛性件的區別:撓性件是允許有一定彎曲變形量,剛性件則嚴禁彎曲變形。機械上應用的絕大多數是剛性件,都要求剛性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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